每年万人符合要求 美国国安部六年未发U签证

发布时间: 2007-4-20 02:51    作者: annie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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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人口走私及暴力受害者保护法》就早在七年前已签字生效,该法案允许国安部向受害人发放U签证,允许他们留在美国并最终获得绿卡。但至今国安部却没有发出过一张U签证。美国一些人权组织6日将国安部、国安部长切尔托夫和公民与移民服务局告上法庭。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在家暴受害人服务组织“家庭庇护所”(Sanctuary for Families)3月7日召开的记者会上,其共同总监迪尼斯坦介绍说,U签证法推出后,美国已有近六千人提出申请,但至今国安部都没有颁发关于U签证法执行细节的文件,也没有签发一张U签证,而按照2000年法律,每年有一万名移民符合申请U签证资格。

    迪尼斯坦说,目前符合资格的U签证申请人获得的是一种“行政豁免”,豁免允许他们留在美国,并可申请工作许可。但这种许可以一年为期,过期可以续签,不过不可以转换为绿卡。迪尼斯坦表示,目前80%的U签证申请人都得到了豁免,但他们要逐年延期工作许可,每次要支付近两百元申请费,也无法自由出入境,使很多人不得不承受骨肉分离的痛苦。

    “家庭庇护所”的记者会上有不少家庭暴力受害人到场现身说法,来自福州的陈小姐回忆起自己与前夫五年的不幸婚姻时更是泪如雨下。她说自己是在美国与同是福州人的前夫认识,但五年的婚姻中前夫对她不是打就是骂,但因为自己和他都没有身分,家人朋友都劝她不要闹上法庭使自己身分暴光。但陈小姐最终忍无可忍在2004年提出离婚要求。在华策会的帮助下,陈小姐联系到了“家庭庇护所”组织的律师,并申请了U签证。她鼓励华裔家暴受害人不要忍气吞声,要勇敢站起来。但她同时也指出,在没有U签证的情况下,她无法申请绿卡,还要每年续签工作许可,很不方便。

    这已是代表移民的权益组织第二次就U签证法提出诉讼。第一次因为国安部得到国会许可、将提出具体颁发U签证法执行细节的日期延长到2006年7月,诉讼自动驳回。而这一日期已过去半年,国安部仍然没有半点动静。

    纽约市议员刘醇逸表示他的办公室在过去几年中帮助12名家暴受害人申请U签证,但没有一人得到。刘醇逸说:“国安部应当意识到,这是人身安全问题而不是移民问题。”曼哈顿区长斯静格、市议员魏普仁等也参加了昨日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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