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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發小巴案4被告罪名全部成立 -陳惠6項罪成最高入獄10年

发布时间: 2007-5-03 22:33    作者: annie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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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年 5 月 3 日 , 通 發 小 巴 案 的 4 名 被 告 , 參 與 五 分 局 小 巴 例 會 時 , 遭 FBI 探 員 拘 捕 , 昨 天 判 決 剛 好 事 隔 一 年 。 資 料 圖 片
  通發小巴勒索一案,陪審團經過兩天的閉門商議後,昨(2日)下午終於作出裁定,12名陪審員一致通過,4名被告陳惠、歐陽恒德、張國超及王勇所有控罪全部成立,涉及6宗控罪的陳惠,最高可能面臨10年監禁,她昨日並需要還押監管,另外三名被告可繼續保釋,但必須戴上電子追蹤器及接受在家看管,主審法官將於8月9日宣判刑期。
通發小巴勒索一案的4名被告陳惠、歐陽恆德、王勇、張國超,分別被起訴勒索及串謀勒索等三項罪名,陳惠另外被加控三項勒索及恐嚇證人罪,由於4人拒不認罪,案件需交由遴選陪審團開審,經過將近兩周的審訊,檢辯雙方一共傳召了10多名證人,案件終於本周一結案,陪審團聆聽了雙方律師的結案陳詞後,經過兩天的閉門審議,昨天下午3時,終於作出裁決。
3被告需配戴追蹤器
作出裁定之前,陪審團曾經要求重新審閱有關聯邦探員對於被告張國超的庭上供詞,似乎對於張國超的罪名,陪團員之間有爭議的地方。不過,聽完有關供詞後不足30分鐘,陪審團向法官表示,已經作出裁定,並在法官的指示下宣讀裁決。
12名陪審員首先宣讀4名被告共同面對的三項控罪,4人全部罪成,至於陳惠,另外面對的三項控罪,亦全部成立。聞判後各被告面色均十分沉重,不時搖頭嘆息,陳惠亦忍不住哭泣,檢察官指出,由於陳惠涉及6項罪名,最高可被判入獄10年,故此要求法官把她扣押監管。
主審法官陳卓光表示,4名被告將於8月9日宣判刑期,並接納檢方的要求,先把陳惠扣押,至於歐陽恆德、王勇、張國超三人,則可繼續保釋外出,等候刑期宣判,不過,3人必須配戴電子追蹤器,同時接受在家看管的條件。此外,對於開審前承認一項滋擾證人罪的司機林雄,則於8月17日聞判。
陳惠律師表示將上訴
陳惠代表律師Todd M. Merer對於陪審團的裁決感到震驚及不解,他將會先與陳惠商量,如無意外會對陪審團的裁決作出上訴,他認為,由於陪審團不大理解華埠小巴行業的經營文化,才接納了檢方的陳述,裁定4名被告有罪。陳惠聞判後,亦曾嘗試向法官講話,不過,陳卓光認為當下並不適當,但容許她稍後可以透過律師,或直接向他陳述。
根據周一雙方作出的結案陳詞,檢方強調,這是一個龐大的勒索案件,涉案的被告一直對司機進行恐嚇,以獲取金錢的利益,辯方律師則指檢方的證據不足,不能證明陳惠及歐陽恒德為小巴公司的老板,而且所有證人均指沒有遭到兩人勒索恐嚇。
去年5月3日,紐約市警五分局舉行小巴例會時,陳惠、歐陽恆德、張超國和李群4名被告,遭埋伏的FBI探員拘捕,王勇則於當晚十點左右前往警局自首,他們五人因以暴力手法迫脅小巴司機每月繳交300至400元的入線費,被控恐嚇勒索的罪名。不過,唯一沒有身分的李群,獲得保釋不久便棄保潛逃,至今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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